平凉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增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透明度,全面提升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效促进工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有力地保障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有关规定,编制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工信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工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局机关及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市工信局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平工信发”“平工信函”“平工信党发”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工业、信息化、非公经济等方面发展规划;

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4.市工信局党组范围内的人事任免信息;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

6.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信息;

7.全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信息;

8.“放管服”改革信息;

9.市工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1.“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http://gxj.pingliang.gov.cn/);

2.“平凉工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政务号;

3.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前往市工信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文化街2号;邮编744000;办公电话8212809)和市档案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113号;邮编:744000;联系电话:8230645)查阅。

公开时限: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各自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和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信息的载体(平台)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工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平凉市工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工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3—8212809

传真号码:0933—8215379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文化街2号

邮政编码:744000

2.申请方式

向市工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平凉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平凉市工信局网站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工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市工信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平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文化街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3—8212809

传真号码:0933—8215379

电子邮箱:plsgxwbgs@163.com (注: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工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平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8350158

传真号码:0933-8298560

通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市区政务服务中心5层(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7440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平凉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41号

邮政编码:7440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730900

附件:1.平凉市工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2.平凉市工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