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平凉市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03:52:5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平凉市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专项行动方案》(平协调联络组发〔2023〕9号)要求,现将《平凉市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3日


平凉市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平凉市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专项行动方案》(平协调联络组发〔2023〕9号)要求,进一步压实煤矿、选煤厂等煤矸石、煤泥产生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煤泥处置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破坏和环境影响,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以煤矸石和煤泥堆场的生态修复为抓手,引导具体措施和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我市煤矸石和煤泥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基础。

二、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改善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分散治理不彻底及乱堆乱放现象,非法煤矸石和煤泥堆放场全部得到清理,煤矸石和煤泥堆放场达到规范处置要求,建立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煤矸石和煤泥综合利用得到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堆存场治理。一是督促华亭市华星煤业有限公司、崇信县周寨煤矿,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综合利用措施消纳煤矸石、煤泥乱堆乱放现象。二是涉煤企业相关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堆放或处置场(库)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建设合法性、手续完备性、运营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一企一档,建立台账。对主体明确的,督促涉事企业限期清运处置到位;对主体不明确的,经查确为无主堆放的,由相关县(市、区)自行完成清运处理。

(二)管控堆放场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要求,新建煤矿及选煤厂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改扩建煤及选煤厂禁止新建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确需建设临时性堆放场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煤泥堆场建设要进行全封闭、由专人负责,并配备喷淋、洒水、抑尘等措施。

(三)科学实施综合利用。一是积极推进利用煤矸石和煤泥生产建筑材料项目建设;鼓励在建筑、道路等工程中使用煤矸石和煤泥制品。二是合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煤矸石使用量,鼓励中电建华亭发电有限公司煤矸石发电提高煤矸石使用量。三是鼓励土地复垦项目选择利用煤矸石,逐步推进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四是开展煤矸石井下综合利用和井下充填开采试点,逐步推广应用煤矸石井下综合利用或井下充填开采。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煤矸石、煤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隐患整治不彻底或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工作不严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倾倒煤矸石煤泥、违法占地、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矸石、煤泥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切实起到组织、监督、协调、保障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强化部门联动。发改、生态环境、工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合力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弃物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环保规范要求,完善煤矸石和煤泥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源头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确保取得成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定期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煤矸石和煤泥污染现象严重、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或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工作不严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华亭市政府、崇信县政府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华星煤业有限公司、周寨煤矿煤矸石、煤泥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其他县(市、区)12月底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联系人:孙  龙     电话:8215894   

传  真:8215379    邮箱:352176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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