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19件)

发布日期:2022-07-13 05:16:23
序号办实事事项
1制定印发《平凉市强工业2022年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行动计划》,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2制定印发《平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备培育库,力争年内新增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1户。
3市级财政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末每户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末每户奖励2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4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服务,确保税收优惠、稳岗返还等纾困政策应享尽享。
5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积极搭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6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政策规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业务争取国家担保奖补资金给予支持。
7力争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8推动满足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挂牌和上市进度,促进拓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9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和技术创新,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授权数量稳步提升,企业主营产品商标全覆盖。
10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数字化转型,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力争2022年新增上云中小企业600户。
1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主管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2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在政府采购工程领域,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13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以上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15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16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的平台。
17积极推荐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领军人才培训、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等,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分级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率,力争全年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
18落实市、县领导联系帮扶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积极为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服务、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访纾困实现全覆盖。
19县(市、区)为辖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一名联络员,积极联系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困难问题等,协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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