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03:05:3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平凉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工信委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按时公开了基本政务信息、党建群团及反腐倡廉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强工业宣传信息、节能减排、服务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日常业务信息11个方面政务信息共1216条,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全年独立用户访问量304950次,网站总访问量605366次,信息发布总数435条;“平凉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8条,累计阅读数22万+余次;全年共办理回复网站留言4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全年调整优化平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3次,有力的保障了栏目权责清晰,信息归类科学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没有主动公开自己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二是需主动公开中的文件公开程度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部分该公开的文件没有及时公开。二是政策解读的公开力度不够。没有按照规定在文件发布后及时公开相关的政策解读,且已经公开的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枯燥呆板,受众理解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各科室(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从源头主动加强对各类文件的梳理,确保应公开文件全公开,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保障办事透明度。三是积极借助音频、图片、视频等形式,拓宽解读载体,探索更加多元的政策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未产生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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