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一)

发布日期:2022-08-18 04:55:09

化工园区是指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本办法所称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审定,符合本办法和本地区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园区的建设对我国化工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实现集约化发展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国化工园区按照产业类型大致可分为大型石油化工型、精细化工型、城市搬迁型以及老企业扩张型四种,其中:

1.大型石油化工型化工园区是以规模炼油装置为龙头,以产业和产品链的衔接为纽带,采用国际化的经营理念和开放式的管理模式,统一规划,协调发展。这类化工园区规模巨大,与国际接轨,大多建在大型港口或是航空港等交通、物流便利的地区。

2.精细化工型化工园区一般为中小型化工园区,以精细或专用化学品以及非大宗合成材料为主,大都各具特色。

3.城市搬迁型化工园区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原来分散在城区的老化工企业,集中搬迁到规划建设的化工园区。这些化工园区的建设,既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

4.老企业扩张型化工园区一般是在原有企业的基础上,以特色产品为核心,辐射、扩张而建设的化工园区,产业基础比较扎实,产品特色比较鲜明,对外商和其他投资者也有较强的吸引力。这类化工园区一般在内陆地区,通常称为“内陆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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