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齐发力·政策解读十】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

发布日期:2022-07-22 04:40:02

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平凉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清单》在保基本民生兜牢底线方面,提出了大力支持来平返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做好安全风险防范7条措施。

大力支持来平返平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政策性就业规模,通过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辅助性岗位,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以上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给予3—1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加大多层次、差别化创业培训力度,举办创业大赛,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持续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县(市、区)支持力度。落实教育、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就业专项等补助资金随人口流动可携带政策,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深化省内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引导更多务工人员在省内就业。建立返乡回流人员“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促进回流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加快实施2022年12个以工代赈项目,确保吸纳当地劳动力不少于110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00万元。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建立省市列重大项目用工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本地用工人数不低于用工总量的50%。推动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转型升级,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链和新业态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培训项目与规上限上企业有效衔接,做实“专业需求”和“岗位需求”两张清单,开展企业紧缺工种补贴性培训,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建立培训机构“红黑榜”制度,加强培训人员实名制管理,通过现场跟班评估、闭环问效考核、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培训质量。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优先对产业发展带头人、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行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培训。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支持各县(市、区)建立统一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为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

实施住房阶段性支持政策。研究出台房地产行业纾困扶持政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预售资金交存使用规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跨节点拨付预售资金。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既可按月提取也可一次性提取,每人每年限定为2万元以内。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职工家庭最高申请贷款额度。异地购房贷款与本地贷款缴存人享有同等权益。取消户籍条件,取消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工资证明、6个月工资流水账单原件等资料,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期限由一年内调整至三年内。优化住房领域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确定按揭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结合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疫情期间发生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期和过渡期精准生活救助,按规定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并将当年受灾群众纳入冬春救助范围。持续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行业、群众经营性自建房等领域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排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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